一、项目概述
我司拟开展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,需由具备中央级媒体平台资源的供应商提供服务。供应商需依据本文件要求,完成专题页面的设计、制作、运维及在中央级媒体平台的推广发布工作。
二、 报价人资格标准
1.主体资格:报价人须为中国网信办发布的《2025版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》中公布的中央新闻网站和重点理论网站(共31家) 的本部、或其地方分支机构、或其控股的广告经营实体。
2.商业信誉:报价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、违规经营记录,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情况。须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的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截图,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www.ccgp.gov.cn)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(均需加盖公章)。
3.经营范围:报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相关业务,如广告设计、广告制作、广告发布、广告代理、广告服务、市场营销策划等(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)。
4.技术能力要求:报价人须提供一份针对本项目的《初步服务方案》,方案应至少包含:专题页面设计思路草图、核心栏目规划、以及一份明确的中央级媒体发布平台清单及版位说明。该方案将作为符合性审查的依据,未提供或方案内容极度空洞、明显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,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。
三、 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
(一)服务内容与商务要求
打造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,实现内容聚合与长效展示,核心栏目需包括:
1.品牌动态:实时更新公司业务进展、活动预告、成果发布等资讯。
2.水韵风光:通过图文、短视频形式呈现内河航线、滨水公园等景点风貌。
3.文化深读:深度解读福州水文化遗产、“福文化”与水务文旅的融合内涵。
(二)交付物与验收标准
1.专题页面交付:中选服务商应交付一个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。
2.内容运维服务:中选服务商需负责专题的日常内容更新与维护。
3.推广服务交付:服务期内,在中央级媒体平台累计发布次数不低于12次,且每月至少1次。每次发布后,须提供发布的网页链接、发布页面截图或第三方监测数据作为交付凭证。
4.验收流程:所有交付物均需采购方确认。服务商按双方确认的意见修改后视为验收通过。
(三)服务质量与其它要求
1.服务质量基准:所有服务及成果应符合国家、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,并满足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具体技术要求。
2.内容合规性:服务商策划与制作的所有内容(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)须确保政治导向正确、事实准确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。因内容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服务商承担。
3.发票要求:中选服务商应按合同约定金额及时间,向我司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四、报价文件要求
1.报价人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:
(1)身份证明文件(二选一,请务必提供其中一套):
选项A(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):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选项B(授权代理人投标):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格式详见附件)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资格证明文件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或三证合一)复印件;
2.报价文件应采用A4纸打印,文件袋上须注明 “报价人名称 联系电话 ‘福舟悠游’融媒体专题服务报价文件”,密封并加盖公章后,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送达指定地址;
3.未满足上述任一要求的,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,予以拒收;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,中选后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五、商业条款
1.最高限制价: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(大写:叁拾万元整),报价人报价超出此限价的,均为无效报价。
2.报价包含: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。报价应包含专题设计制作、日常维护、发布推广、税费、利润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等。
3.费用承担:无论报价过程的程序及结果如何,报价人需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相关费用。
六、通用条款
1.合同履约:在签订合同时,采购人有权对《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报价单》中约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;未列出的服务以实际下单为准,且新增服务的费用总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的最高限价。
2.违规处罚:报价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。在报价活动中,如发现报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、串通报价等严重违法 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并视情节轻重,禁止其在本公司1至3年内参加采购活动。
3.违约责任:中选服务商须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。若服务成果未达到约定标准,应负责在合理期限内整改直至合格。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整改所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服务商承担。
七、报价时间、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
1.报价时间:2025年11月28日- 2025年12月2日(每日早上 8:30-12:00,下午 14:30-18:00);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5:00(以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,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,予以拒收)。
2.报价文件寄送地点:福州市台江区琯前街天榕花园 C 座一单元三楼 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(收件人:曾女士,请勿快递到付)
联系电话:19959155661
联系人:曾女士
八、评选流程
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,按“最低报价”原则选择中选服务商;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,则由评审小组对并列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(可考量其《初步服务方案》的优劣、企业实力、业绩等),投票确定中选服务商;若综合评议无法形成一致,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。
九、终止条款
在询价过程中,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次询价终止
(一)出现影响询价公正的违法、违规行为(如围标、串标等)的;
(二)因重大变故(如项目立项取消、资金调整等),采购任务取消的。
(三)中选服务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选资格、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、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。
本次询价程序终止的,除“采购任务取消”情形外,我司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采取其他合法采购方式。
附件:
1.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报价单
2.项目询价承诺函
3.授权委托书
4.“福舟悠游”融媒体专题设计制作及推广服务采购合同(草案)
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28日